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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12-18 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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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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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拟表扬对象和备选对象的公示》,遴选合肥等5个市人民政府、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32个市直单位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税务局等12个省有关单位为拟表扬对象,以及10个备选对象。
01
市人民政府拟表扬对象及备选对象名单
拟表扬对象(5个):
合肥市人民政府
滁州市人民政府
芜湖市人民政府
六安市人民政府
池州市人民政府
备选对象(1个):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02
有关市直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拟表扬对象及备选对象名单
拟表扬对象(六安市部分):
六安市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霍山县人民政府
备选对象(6个):
亳州市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宣城市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州市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蚌埠市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南市
淮南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铜陵市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
03
省有关单位拟表扬对象及备选对象名单
拟表扬对象(12个,排名不分先后):
省税务局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数据资源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高院
省自然资源厅
省司法厅
省纪委办公厅
省政协办公厅
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工商联
备选对象(3个):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委编办
公示详情
关于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优秀单位拟表扬对象和备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拟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通报表扬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根据《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通报表扬工作方案》及评选条件,现遴选合肥等5个市人民政府、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32个市直单位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税务局等12个省有关单位为拟表扬对象,以及10个备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扬对象(排名不分先后)和备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551-62602148,62602275
传    真:0551-62601810
电子邮箱:ssyfbgs@126.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一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营商环境监督处
邮政编码:23009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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