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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培训政策企业篇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企业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和 800 元/人的标准 ,给予 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高级工 岗位技能提升 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和 2000 元/人的标 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年满 16 周岁、不超 过 65 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 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毕业年度及毕 业 2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脱贫 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就 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未升学的应届初高 中毕业生(简称“ 两后生”),参加就业技能培 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优先通过社 会保障卡关联的金融账户发放)。
补贴项目:企业职工 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 我县登记注册的企业。
补贴标准: 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 训 ,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和 800 元/人的标准 , 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 养,对企业开展高级工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 据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的人数和 2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 企业培训补贴。
申请方式:有培训需求的本县企业,向霍山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培训需求,按经备 案通过的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完成鉴定考核。
咨询电话:0564-39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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