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论坛

搜索
查看: 1271|回复: 0

[公告] 霍山县失业政策【个人篇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6-24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霍山县人社局 于 2024-6-25 09:47 编辑

霍山县失业政策[个人篇]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补贴项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补贴对象:本县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 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所、以单位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①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费;
②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联合惩戒名单;
③2022 年裁员率不高于同期全国城镇调 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5.5%,30 人(含)以下的参保 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 20%。
用人单位裁员率=2022 年度用人单位裁 减职工人数/2022 年度累计参保职工总数。


补贴标准:大型企业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 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30%返还,中小微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 个体工商户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 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60%返还。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 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失  业保险稳岗返还“ 免报直发”;大型企业以及  符合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 免报直发”范围的 用人单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通告  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 免报直发”资金拨 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  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用人单位缴 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 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用人 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 备查。
咨询电话:0564-391213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皖公网安备 34152502000003号 | 工信部备案:皖ICP备2023003444-2号 | 运营机构:霍山倾城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564-5037300 地址:霍山县迎驾大道塔韵街三楼307
营业执照展示 | 网络虚假信息、恶意营销、违规采编 | 网上文化娱乐乱象专项整治 举报电话 县委网信办:0564-5025409 县网安大队:0564-5233737

让社区更精彩

  • 反馈建议:1292433586@qq.com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8:00
0564-5037300

关注我们

Copyright   ©2015-2016  霍山热线  Powered by©Discuz!   ( 皖ICP备2023003444-2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