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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12-18 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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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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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难之中显身手,险情面前显担当。6月9日,霍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辅警温志远不顾个人安危,跳入两米多深的湖水中,勇救一名落水儿童的义举,获得了社会群众的高度称赞。
温志远工作近照
当日13时40分许,霍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住建大厦对面淠阳湖水域有一个小孩落水,需要救援。救援工作刻不容缓,110报警台高度重视,利用对讲机点对点派警处置,指令特(巡)警大队赶赴现场进行施救,同时联系消防大队、蓝天救援队、县医院进行抢援。落水地点最近的政务区街面警务站值守辅警温志远听到指令后,立即携带救生装备,仅用了30秒时间冲到落水现场,发现一名女童在水深2米、离岸10米远的湖中挣扎,情况紧急、命悬一线。
温志远一边向落水女童投掷救生圈,一边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水中,将救生圈带在落水儿童身上,此时的温志远已经忘记了自己并不会游泳,他扶着救生圈一步步将儿童推到岸边。随后赶到现场的110值班民警和衡山所民警会同急救医生将该女童送至医院进行初步检查,并通知其家长和学校老师到场。
经了解,女孩李某某12岁,中午和其10岁的弟弟在淠阳湖附近玩耍时,不慎将篮球滚入水中,因当时家长不在身边,李某某便独自下水欲将篮球捞起,造成了此次的落水事件。
上岸后浑身湿透的温志远向领导汇报情况场景
长期以来,霍山县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和各级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当前社会治安防控的重要内容, 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配齐一线处警单元救生装备,规范处置溺水救援行为,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警方温馨提示:家长应当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切莫让孩子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到河边玩耍。安全第一,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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