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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公布3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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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0-12-18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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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4-3-20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霍山县公安局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霍山县公安局迅速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利用互联网社交工具和自媒体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净化了网络社会环境。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

    网民编造“河南、安徽等地将发生大地震”网络谣言案
    2024年2月26日,汪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社交网络平台上发布视频称“河南、安徽等地将发生大地震”,散布不实谣言,造成不良影响,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汪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汪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网民编造“年内将发生七级以上地震”网络谣言案
    2024年2月27日,何某某在社交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地震专家预言,年内中国将发生七级以上地震”,散布不实谣言,造成不良影响,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何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网民编造“湖南长沙偷小孩并摘取器官”网络谣言案
    2024年3月11日,汪某某利用社交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湖南长沙偷小孩并摘取器官”,散布不实谣言,造成不良影响,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汪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汪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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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布谣言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政责任】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倡议书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安全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文明健康的网上舆论氛围,推动形成共同抵制、共同治理网络谣言的合力,霍山县公安局向广大网民发出倡议:


    一、不造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以任何动机、任何形式制造网络谣言,铲除谣言源头。


    二、不传谣。谨慎理性对待各类网络信息,不转发未经证实、背景缺失、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内容,杜绝谣言传播。


    三、不信谣。增强自身对网络谣言信息的鉴别能力,通过信息的来源、内容的客观性等方面综合辨别信息准确性,根治谣言传播。


    霍山公安提示:网络不是"法律盲区",网络空间也绝非"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大家知法守法,保持理性思考,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携手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


    霍山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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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4-3-20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作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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