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2月29日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 洁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李庆树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程舒晓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金绿叶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局(庭)长、审判员;
徐小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赵宇飞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张传治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蒋光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李 洁同志担任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庆树同志担任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童晓文同志担任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局(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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