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彭永平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4年6月27日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彭永平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6月27日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潘小武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6月27日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永海同志为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饶 猛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 扬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杨 波同志为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 扬同志担任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职务;
余显平同志担任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6月27日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曾广成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何旭明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储 媛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唐 诚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邹亚洲同志担任的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彭章继同志担任的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蒋 超同志担任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6月27日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海峰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叶飞同志、杨波同志担任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6月27日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思明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李允华同志担任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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