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3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23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6个市、57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9项激励支持措施。
2023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
十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县
泗县、金寨县、霍山县、石台县、太湖县。
2024年对上述地方进一步加大后续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在分解下达年度以工代赈资金时根据分配原则上浮10%。(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十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滁州、芜湖市,霍山县、含山县、铜陵市铜官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蚌埠、淮南市,肥西县、亳州市谯城区、怀宁县(棚户区改造);合肥、阜阳市,泗县、明光市、无为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合肥、芜湖、铜陵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2024年对上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明显的地方,按照市级200万元、县级100万元标准分别予以激励;对棚户区改造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反馈项目充足前提下)按照市级500万元、县级100万元的标准分别予以激励,在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按任务量增加5%测算分配资金,在分配省财政补助资金时单独奖补100万元;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分配中央及省财政补助资金时,按照市级100万元、县级50万元的标准分别予以激励;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的地方,统筹城市更新引导资金分别予以500万元激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七、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市、县
合肥、蚌埠、宣城市,利辛、灵璧、霍山县。
2024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分别予以50万元激励。(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三十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成效显著的市、县(区)
合肥、滁州市,合肥市蜀山区、凤阳县、霍山县、和县。
2024年对上述地方在数字化转型、中小企业发展等惠企政策兑现上予以倾斜,在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分配方面优先满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行安徽省分行组织实施)
三十三、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方案工作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六安市,寿县、金寨县、芜湖市湾沚区、怀宁县、歙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合肥、亳州、阜阳市,霍山县、当涂县、无为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2024年对上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分配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按照市级500万元、县级1000万元的标准分别予以激励;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成效明显的地方,统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给予奖补,在申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时优先安排,在安排国家产业强镇等项目时予以倾斜支持,优先向省农业产业化基金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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