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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传谣!霍山4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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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18 08:2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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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30 09:4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总体部署,霍山公安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依法查处一批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现公布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

    01依法查处杨某某编造“衡山大桥是夺命桥”网络谣言案

    2024年4月15日,我县居民杨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霍山县衡山大桥是霍山夺命桥”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目前,霍山警方已依法对杨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02依法查处何某某传播“人贩子又有新手段”网络谣言案

    2024年4月5日,我县居民何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人贩子又有新手段,三句话就能让一名大学生消失......”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目前,霍山警方已依法对何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03依法查处余某某传播“人贩子又有新手段”网络谣言案

    2024年4月27日,我县居民余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现在人贩子太猖狂,不单拐小孩,连大人30秒之内都会被拐走,现在大部分小孩都是在河里找到......”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目前,霍山警方已依法对余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04依法查处刘某某传播“人贩子又有新手段”网络谣言案

    2024年5月22日,我县居民刘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人贩子又有新手段,三句话就能让一名大学生消失......”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目前,霍山警方已依法对刘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6-23 05:11
  • 签到天数: 144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24-5-31 05:36 | 只看该作者
    都是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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