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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12-18 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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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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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砂石资源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生态绿色发展,实现我县砂石资源合理开采利用。2025年以来,县砂石资源联合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砂石整治办)常态化开展依法打击非法开采、盗采、侵占砂石行为,取得了积极的整治成效和良好的社会效应,现将四起典型违法偷采盗采砂石资源行为公开曝光如下:
一、2025年4月1日
接群众举报,霍山县磨子潭镇胡家河村板河河道内有人盗砂石,接举报后县砂石整治办执法人员赴现场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在胡家河村板河外查获一辆拉运砂石农用机动三轮车,车上装载两吨左右砂石。经讯问车辆驾驶员程某某得知,2025年元月份以来程某某在胡家河村板河河道管理范围共拉运砂石料20车,共计40吨,用于自家房屋建设和生产队修堰坝使用。当事人程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县的砂石管理秩序。4月24日,县砂石整治办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以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00元整: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二、2025年4月4日
县砂石整治办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时,查扣车牌为皖N36004拉运河石车辆。经查,当事人金某某安排挖机和工程车在磨子潭镇龙井冲村大龙井河道挖运河石三车36吨用于其工程建设。当事人金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4月24日,县砂石整治办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作出以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76元整;2、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三、2025年7月19日
接群众举报,霍山县漫水河镇李家河村邓家院组河道内有人盗采砂石,接举报后县砂石整治办执法人员赴现场展开调查。在李家河村邓家院组查获当事人李某某用于盗采砂石的挖掘机一台、位于河道内堆放已分解的块石200余吨、位于其堆料场盗采的河沙200余吨、石子100余吨。经查当事人李某某多次在漫水河镇李家河村邓家院河道管理范围内盗采砂石,一部分用于自家房屋建设,一部分用于销售牟利。当事人李某某的行为违反《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的规定。执法人员建议对当事人李某某盗采砂石的行为立案查处,并根据规定作出以下处理:1、没收违法卵石252.6吨,河砂234.9吨。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120元整;3、罚款人民币48000元整。
四、2025年5月
县砂石整治办巡查组在巡查牛角冲村修建林道路施工现场时发现山体开挖范围大,疑似超范围开采。后经专业机构测量的数据,初步认定该工程疑似超范围开采。
2025年6月8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对安徽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无证开采的岩石方量进行了核实,结论为:
1、黑云石英片岩岩石方量是涉嫌界外开采的部分,黑云石英片岩岩石为23495.72 吨(9071.71立方米);
2、衡山镇小河口原石料厂实际堆放的黑云石英片岩岩石为8744.08吨(3625.3立方米)。2025年6月30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衡山镇牛角冲村三道河至小黄洞竹材道项目产生的黑云石英片岩价格进行了认定,县价格认证中心于 2025年7月7日出具了《价格认定结论书》(霍价认定(2025)46号),确定该黑云石英片岩在2025年1月9日认定单价为16.87元/吨,认定价格计: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叁佰柒拾参元整(¥396373元)。经综合调查情况、证据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认定为非法开采,依法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罚,现已将该案件移送霍山县公安局予以处理。
下一步,县砂石资源联合整治办公室将联合县砂石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大队持续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对偷采盗采砂石资源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砂石矿产资源属于国有资源,未经许可不能盗采,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身边有非法偷采盗采砂石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举报,(举报电话19156436110)。
霍山县砂石资源联合整治办公室 霍山县砂石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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