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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12-18 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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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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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炎热,霍山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加大养犬、流浪犬管理整治力度,在城区主次干道、小区周边等处,依法对市民遛狗不拴绳等违法行为、狗粪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整治,对流浪犬进行收治,进一步规范市民的养犬行为。
对群众经常举报的应流集团周边进行多次巡查、重点巡查,对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捕捉收容。6月份,依法收容犬只64条;处理犬类举报20起,接电话举报不文明养犬14起,流浪犬举报9起, 12345市长热线东湖兰庭洋房业主饲养大型犬犬吠扰民举报一起,对不文明养犬人进行警告与批评教育,提升规范养犬整治成效。
在此次宣传执法过程中,发现仍有少量遛狗不拴绳、狗粪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存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章第三十条提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动物防疫法》还要求,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违者将被依法进行处罚。
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县整治办围绕养犬的免疫登记、文明行为、管理规定等方面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各社区(小区)张贴通告,并发放《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倡议书”,开展文明养犬常态化志愿服务,营造浓厚的文明养犬氛围。
“下一步,霍山县整治办将继续加大对违规养犬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对流浪犬的收容救治工作,并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遛狗不拴绳、狗粪不清理等违规养犬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全面提升我县居民文明养犬的素养。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要依法依规养犬,保障他人人身安全的同时,也保护好我们工作生活的城市环境,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的环境。”县整治办负责人李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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