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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醒!事关中秋、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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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18 08:2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9-20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现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做到诚信经营。


    二、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商场、超市、线上线下商品零售行业及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误导性价格标示;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如实标示馈赠品的品名和数量;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须如实标示,不得含糊标示。


    四、各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六、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提醒告诫书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持续开展价格监管工作,加大价格检查巡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9-20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落到实处!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惩罚力度,加强建设投诉举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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